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嘉陵区,隶属于四川省南充市,位于嘉陵江西岸,嘉陵区是国务院1993年9月批准成立的县级行政区。北靠顺庆区,南邻武胜县,西接西充县、蓬溪县,东连高坪区,并与成都、重庆形成一个两小时经济发展圈。嘉陵区管辖6个街道、22个镇、18个乡,幅员面积1278平方公里;2013年,总人口70.48万人。截至2015年,嘉陵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5.9亿元。2018年7月31日,四川省政府批准嘉陵区退出贫困县序列。1993年7月2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充地区、南充市、南充县,设立地级南充市。市人民政府驻顺庆区。南充市设立顺庆区、高坪区、嘉陵区。嘉陵区辖金宝、里坝、龙蟠、双桂、西兴、大通、安羊、金凤、曲水、李渡、吉安、安福12个镇和三会、太和、礼乐、大兴、一立、龙岭、木老、世阳、盐溪、火花、文峰11个乡,嘉陵区人民政府驻火花乡。